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5-02-12
为净化春节市场,规范经营行为,2月9日-12日,县农林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对全县集贸市场、野生动物经营摊点店铺进行逐一执法检查,共对超范围经营野生动物的店铺下发整改通
知书73份,敦促经营户停止售买,规范其经营行为,收缴并放生野鸡、野兔等384只。县林业部门今后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,防止乱捕滥猎行为,特别是要加强对经营野生动物的重点地区、贩卖市场、经营店铺的监督管理,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,保护其自然生存环境,维护生态平衡。